2005年中国货币政策纪要

317日,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变。

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是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二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25个百分点,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187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125%和1%。

7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625%和1.5%。

8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375个百分点至2%,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375个百分点至1.875%。

10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2.5%和2.375%。

11月25日,调整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8%)的金融机构,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12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分别提高0.5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3%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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