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货币政策纪要

428日,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8%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暂不上调。

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8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8.5%的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暂不上调。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9月15日起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4%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8月19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11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1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9%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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