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转债

基本信息 发行价格:100元 当前价格: 100 元 发行规模:8.0亿
转股价格: 元 当前股价:  12.39元
回售触发价:元 强赎触发价:元
日期 发行时间:Thu Apr 17 00:00:00 CST 2008 到期时间:Mon Jun 22 00:00:00 CST 2009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可转债的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的104%(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可转债持有人每年(计息年度)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一个计息年度内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不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的104%(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特别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本公司公告后的特别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特别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特别回售权。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可转债到期后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以110 元(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全部可转债。 (2)提前赎回 转股期内,当下述三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4%(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第一年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50%; ②第二年以后,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③当市场存续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足3,000 万元时。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公司每年(计息年度)在上述约定的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赎回权一次。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
利率说明 第一年年息1.0%、第二年年息1.2%、第三年年息1.6%、第四年年息2.0%、第五年年息2.4%、第六年年息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