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发行价格:100元 | 当前价格: 100 元 | 发行规模:8.2亿 |
转股价格: 元 | 当前股价: 4.44元 | ||
回售触发价:元 | 强赎触发价:元 | ||
日期 | 发行时间:Tue Jan 15 00:00:00 CST 2008 | 到期时间:Wed May 27 00:00:00 CST 2009 | |
回售条款 |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回售权,若首次不实施回售,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回售权。当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至少发布3次回售公告,回售公告将载明回售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 可转债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且相应的可转债数额将被冻结。 回售期结束,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 ||
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 到期赎回即到期还本付息。公司将于本次可转债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可转债面值的106%(含当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提前赎回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103%(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首次不实施赎回,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该期间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当前述赎回条件满足并且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本公司将在该 次赎回条件满足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至少刊登3 次赎回公告,公告将载明赎回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 ||
利率说明 | 第一年至第五年年利率分别为1.5%、1.8%、2.2%、2.5% 2.7%。 |